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邵东市黑田铺镇合兴小学整体搬迁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EPC)已由邵东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邵发改审【2021】38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邵东市黑田铺镇合兴小学,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采联合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初步设计已经完成,已具备工程总承包招标条件,招标文件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本项目工程以工程总承包方式即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模式)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邵东市黑田铺镇合兴小学整体搬迁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EPC)
2.2建设规模:邵东市黑田铺镇合兴小学整体搬迁项目,是在原校址斜对面的空地建设的项目。本工程总用地面积为15877㎡,工程总建筑面积为6656.8㎡。本次初步设计范围包含一栋教学楼、一栋科教楼、一栋综合楼、一栋食堂、一栋周转房及一栋门卫,其中教学楼2029.40㎡,食堂900.0㎡,门卫75.0㎡,新建建筑面积为3004.4㎡。科教楼1641.70㎡,综合楼1252.10㎡,周转房558.6㎡为待建建筑,建筑面积为3452.4㎡。
本工程概算总投资为2219.8万元
2.3 建设地点:邵东市黑田铺镇乘梧村(原校址斜对面)
2.4 工期要求:本项目总工期为33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30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一)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设计应满足国家相关现行工程设计规范标准和本项目设计任务书要求;(二)主要材料和设备的质量满足国家和行业现行标准;(三)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施工质量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2.6 保修要求:设计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所有设计文件必须按相关设计规范要求及招标人要求进行设计,且最终通过图纸审查;施工质量按原建设部[2000]年80号令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实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按照合同约定对本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移交、保修及后续服务等实行全过程的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具体工作包括并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设计:邵东市黑田铺镇合兴小学整体搬迁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EPC)本次招标的全部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补充和完善;完成本项目涵盖的所有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及相关专业全过程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期间技术指导、配合完成整个项目的竣工验收(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等。施工图必须按施工招标控制价限额设计;
(二)采购:建安材料、工艺设备等所有本项目工程所需的重要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具体按设计要求与工程进度安排均由承包人负责;
(三)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包括的所有施工内容、经审查批准的施工图上全部工作内容的施工安装工作及保修服务,具体以招标人认可、并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的施工图为准;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省外入湘企业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3.2同时具备下列企业资质:
3.2.1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2.2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3 拟任项目(施工)总负责人须是投标人的在职人员,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其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3.4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须是投标人的在职人员,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
3.5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须是投标人的在职人员,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6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最低配备标准和任职条件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6.1项要求;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具备如下条件:
3.7.1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组成一个联合体的单位最多不能超过两家;
3.7.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与义务,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联合体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3联合体牵头人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全面负责;联合体牵头人按合同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联合体成员方按联合体协议约定对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方就成员方职责内容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3.7.4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9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列入有效期内的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
3.10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编制项目申请书、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初步设计文件或方案设计的工程咨询服务单位或其附属机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2)违反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资格审查、入围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取资格后审,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即为合格投标人,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五、投标担保
投标担保:采取承诺制。
六、招标文件、招标资料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1年5月31日至2021年6月7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haoyang.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图纸及其它参考资料,通过网络下载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套,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参考资料费在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haoyang.gov.cn)交易平台内通过电子支付方式缴纳,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交购买文件及其他资料支付凭证、下载凭证查验。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发布;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发布。澄清答疑均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gzy.shaoyang.gov.cn/)、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4对未按以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均为2021年7月2日09时30分,地点为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邵阳大道市行政中心附楼),具体开标室详见电子屏幕。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公告6.1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下载招标文件所编制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应由其牵头人按前述要求派员到场,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邵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
8.2若以上网站公告发布时间不同步,公告起始时间以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为准。
九、补偿费用:对于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十、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邵东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9-2664361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邵东市黑田铺镇合兴小学
地 址: 邵东市黑田铺镇乘梧村
联系人:肖女士 电 话:18075937175
招标代理机构:中采联合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新河街道芙蓉中路一段88号天健芙蓉盛世花园二期H栋2411号
联 系 人:叶女士 电 话:18973979688
邮 箱:25254998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