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名称:长沙市博物馆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秦汉考古展文物借展服务项目
委托代理编号: ZCZB-CG(F)-2023023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总预算金额: 500000.00元(其中标段一:南越王博物院260000.00元;标段二:广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 240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本项目满足“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单一来源适用情形:
“文物”是指具体的物质遗存,它的基本特征之一是已经成为历史的过去,不可能再生的,因此“文物借展”采购不同于一般货物及服务采购,有着时间上的唯一性。“广州秦汉考古展” 展出南越王博物院收藏的南越王墓、南越王宫出土的文物136件套、广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收藏的广州地区其他秦汉考古遗址出土的珍贵文物109件套,合计245件套文物,包括南越王的丝缕玉衣、“文帝行玺”金印等国宝级文物,系统展示岭南地区辉煌的古代历史文化面貌与特色,具有本项目的唯一性。据此,本项目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金额(元) |
1 | 博物馆服务 | 广州秦汉考古展文物借展服务-南越王博物院 | 文物借展服务 | 1 | 项 | 260000.00 | 260000.00 |
1 | 博物馆服务 | 广州秦汉考古展文物借展服务-广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 | 文物借展服务 | 1 | 项 | 240000.00 | 240000.00 |
(二)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标段一:
1、供应商名称:南越王博物院
2、供应商所在地址:广州市解放北路867号
标段二:
1、供应商名称:广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
2、供应商所在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大学城华师一路8号
(三)本公示期限
从2023-04-25至2023-05-05止。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四)其他补充事宜
1、论证时间:2023年4月24日
2、论证地点:长沙市博物馆办公室
3、专家成员名单:
姓名 | 单位 | 职称 |
何佳 | 长沙市文物考古研究所 | 研究员 |
张兴国 | 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 | 研究员 |
赵晓华 | 长沙市贾谊故居管理处 | 副研究员 |
4、专家论证意见:
项目唯一性:本次市博拟引进的“广州秦汉考古展”中的245件秦汉时期的文物均为考古工作中出土,为南越王博物院及广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两家文博单位所有,代表了广州地区的考古学文化面貌,具有突出的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是其他展陈方式无法替代的,具有时空来源上的唯一性和文物唯一来源性,此次借展的文物含有多个门类,有“丝缕玉衣”、“文帝行玺”金印等国宝级文物,所有文物不但具有秦汉王国时期的特点,更具有典型的岭南地区古文化特点,与长沙地区的秦汉同类文物具有不同的特点,对湘粤两地区秦汉文化交流的展示,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由于文物的不可再生性和出土偶然性,其来源只能是唯一的,无法从多个来源取得,项目满足唯一性采购需求。
预算合理性: 预算合理,符合市场行情。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采购 人:长沙市博物馆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北辰三角洲滨江文化园长沙市博物馆
联系 人:董远成
联系电话:15116377756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中采联合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新河街道芙蓉中路一段88号天健壹平方英里H栋24楼
联系 人:肖艳、鲁帆、陈素
联系电话:0731-85162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