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名称:长沙市博物馆
采购项目名称:山西两周文物展(暂定名)借展服务项目
委托代理编号: ZCZB-CG(F)-2023072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总预算金额: 520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本项目满足“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单一来源适用情形:
“文物”是指具体的物质遗存,它的基本特征之一是已经成为历史的过去,不可能再生的,因此“文物借展”采购不同于一般货物及服务采购,有着时间上的唯一性。展览将通过展出山西博物院、山西青铜博物馆收藏的149件(套)珍贵文物,包括山西地区考古出土的西周、东周时期的青铜礼乐器、车马器、兵器、大量青铜模范,以及著名的侯马盟书等。展览集中展示晋国西周初年桐叶封弟、春秋争霸成为霸主、春秋晚期盛极而衰至韩、赵、魏三国分晋600多年的历史,具有本项目的唯一性。据此,本项目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金额(元) |
1 | 博物馆服务 | 山西两周文物展(暂定名)借展服务项目 | 文物借展服务 | 1 | 项 | 520000.00 | 520000.00 |
(二)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山西博物院
供应商所在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滨河西路北段13号
(三)本公示期限
从2023-08-15至2023-08-22止。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四)其他补充事宜
1、论证时间:2023年8月15日
2、论证地点:中采联合招标有限公司办公室
3、专家成员名单:
姓名 | 单位 | 职称 |
张春龙 | 湖南省考古研究院 | 研究员 |
张景尧 | 长沙市贾谊故居管理处 | 研究员 |
张永珍 | 长沙市文物考古研究所 | 研究员 |
4、专家论证意见:
项目唯一性:本次市博物馆“山西两周文物展”展品主要是两周晋国的考古发掘品。历史上晋国疆域主要集中在今山西及周边地区,并以山西为主。晋国文物出土以山西南部地区最为集中,数量众多,也极具代表性。这些文物主要收藏于山西博物院。由于历史及文化的区域性特征,这些文物具有唯一性,不可代替性。因此、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预算合理性: 预算合理,符合市场行情。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采购 人:长沙市博物馆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北辰三角洲滨江文化园长沙市博物馆
联系 人:刘凯
联系电话:0731-82892578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中采联合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新河街道芙蓉中路一段88号天健壹平方英里H栋24楼
联系 人:肖艳、鲁帆、陈素
联系电话:0731-85162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