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岳华村村民委员会岳华新苑电动车棚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湖南明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岳华村村民委员会的委托,对岳华新苑电动车棚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岳华新苑电动车棚建设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HNMY-20240604
3、项目内容:本工程为岳华新苑电动车棚建设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采购项目预算:209490.83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提交《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3-3):根据长沙市财政局文件《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长财采购【2023】10号文规定,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3-3)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 附件6),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备注:(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
(2)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4年06月28日起至2024年07月05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 ~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到湖南明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含光路108号龙湖铂金岛C座30楼3009室,请换乘货梯可直达30楼)购买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3、本磋商文件公告期为2024年06月28日起至2024年07月03日(3个工作日)。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0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明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含光路108号龙湖铂金岛C座30楼3009室,请换乘货梯可直达30楼)。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岳华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岳华嘉园2栋2单元1楼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及传真:15084730338
代理机构:湖南明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含光路108号龙湖铂金岛C座30楼3009室
联系人:陈辉辉、唐浩
联系电话及传真:13974958530